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● 个人亲子鉴定可以自行采样或委托他人来我公中心鉴定。 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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家事事件的种类
  更新时间:2011-7-27 7:15:00    浏览人次:12710
家事事件的种类
而须经调解的事件中,乙类审判事件及第24条审判事件若成立调解,该调解与确定判决有同一之效力,无须再进行家事审判;相反地,第23条审判事件于当事人成立合意时,才能进行家事审判。至于甲类审判则不经调解程序,因为该事件主要是有关于选任监护人、认证遗嘱等较元讼争性,但强烈要求法院职权介入的事件。

就适用各项程序的事件观之乙类审判,乃有关婚姻费用的分担、扶养、离婚时财产分配、遗产分割等事件(乙类事件)调解不成立时所进行。第23条审判以有关认领、否认婚生子女等不许当事人自由处分的身份关系为标的之事件,该等事件即使当事人成立合意,但为确保合意的真实性及妥当性,亦须经过家事法院审判程序加以确认。第24条审判乃有关于离婚、慰抚金等事件(第24条事件),当事人不能成立调解时所进行。
家事事件的种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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